2016年中山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2016年中山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

2016年中山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16年中山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2016年中山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2016年中山公积金缴存额根据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计算,公式为: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基数

问:2016年中山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5%(单位缴存2%,个人缴存3%)。

问:2016年中山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是多少?

答:2400元-12000元(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问:2016年中山公积金缴存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基数。

问:缴存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答:缴存公积金可以享受住房贷款优惠利率、提取购房款和租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已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2016年7-9月份完成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以及缴存额的调整工作。

二、缴存比例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自2016年缴存年度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以及个人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超过缴存比例上限的单位在2016年7月1日后将不能缴存。

三、缴存基数

本汇缴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计算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5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数。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直和镇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月缴存额的计算

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不得超过2016年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限额。

五、缴存限额

2016年汇缴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暂定为244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5878元(24490元×12%×2)。月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月缴存额;月均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以上述限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