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事通办”改革?

“一事通办”改革是指将住房公积金业务中需要办理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个业务流程,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审核、一次办结。

改革后有哪些好处?

改革后,参缴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加便捷高效,减少了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和时间,提升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哪些业务纳入“一事通办”改革范围?

目前,纳入“一事通办”改革范围的业务包括开户、提取、贷款申请、还款、转移接续、封存解封等住房公积金业务。

如何在网上办理“一事通办”业务?

参缴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办理“一事通办”业务。

办理“一事通办”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一事通办”业务所需材料因具体业务类型而异,一般包括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所需材料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事通办”业务办理时限是多少?

“一事通办”业务办理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或复杂业务需延期办理的,另行通知参缴职工。


桂建金管〔2018〕24号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的通知》(编号:S20181378)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区住房公积金“一事通办”改革,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办理要件

取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所需的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职工工资表等要件,相关信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查询获取。

取消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的付款凭证要件。取消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所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等要件。

取消大修自住住房的大修工程预算书要件。取消区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的借款合同、还款证明等要件。取消住房公积金离休、法定年龄退休提取所需的离、退休证明要件。

取消出境提取所需的离职证明要件。死亡销户提取资金转入被继承人账户的,取消所需的继承权公证书、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等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