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调整2020年医保生育险缴费基数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通知,调整2020年度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调整后,缴费基数下限为6293元,上限为32353元。待遇偿付基数下限为6293元,上限为25882元。

缴费基数调整后对参保人有何影响?

缴费基数上调后,参保人每月应缴纳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将有所增加。但同时,参保人的医保生育险待遇也将随之提高,如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

此次调整对用人单位有哪些影响?

用人单位应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上限的提高,相应增加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但从长远来看,更高的待遇偿付水平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医疗健康权益。

参保人如何查询自己的缴费基数?

参保人可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2333服务热线查询自己的缴费基数。

调整基数后,参保人医保报销额度会提高吗?

医保报销额度与参保人的待遇偿付基数直接相关。基数调整后,参保人的待遇偿付基数提高,相应地,医保报销额度也会有所提高。

缴费基数调整后,参保人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会提高吗?

是的。生育津贴的计算与参保人的待遇偿付基数直接相关。基数调整后,参保人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也会相应提高。

新基数何时开始执行?

此次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和市统计局《2019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我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7757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646元(四舍五入)。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10646元/月的标准计算。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