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精神,切实解决建筑业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在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5〕38号)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对优化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工作方式,切实解决建筑业按项目参保中参保登记、工伤认定和鉴定、待遇给付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扩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覆盖面。

(二)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办事流程。要建立与住建、税务等相关部门常态化的工作协作机制,逐步实现业务经办“一站式”服务模式,减少资料流转,缩短经办时限,提高经办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