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服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服务保障工作。

线上服务不停歇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优化线上服务,为参缴职工提供全天候、便捷的服务。职工可通过“深圳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深圳住房公积金”APP、深圳住房公积金网站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如提取、贷款、查询等。

线下服务预约办

为减少人员聚集,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线下服务预约办。职工可在“深圳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深圳住房公积金”APP预约办理业务。预约成功后,持预约码和相关资料前往指定受理网点办理,避免现场排队等候。

政策咨询电话畅通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95330咨询热线,为职工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95330咨询热线24小时畅通,职工可随时拨打咨询相关问题,避免因疫情影响而无法及时获得服务。

网点消杀不间断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网点消杀,确保职工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各受理网点每天定时进行全面消杀,并配备口罩、免洗洗手液等防疫物资,为职工提供安全放心的办理环境。

员工防护措施完善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确保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同时,建立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疫情情况,将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保障职工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中心已于2020年2月2日发布了《疫情期间不出门也能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提示,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下统称职工),受到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办理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后的期限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规定最长贷款期限。

二、上述职工因单位未能在疫情防控期间连续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内发生补缴情形的,视同正常缴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上述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逾期记录不纳入个人信用征信记录。

四、上述职工办理购房提取所需票据的三年有效期限,在疫情防控期间已到期的,票据有效期可以相应延长至疫情结束后的三个月。

我中心将为以上职工以及参加疫情防控的医疗等单位做好服务对接。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尽量选择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自助渠道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要求详见我中心发布的《疫情期间不出门也能办理公积金业务》)。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