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就业促稳定的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稳岗留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企业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参保失业保险且自2023年1月1日起连续参保3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均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支持对象
符合上述参保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享受政策支持:
-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存在较大失业风险的企业;
- 通过实施缩短工时等灵活就业形式,稳定岗位、保留员工的企业;
- 因受疫情影响被迫停工停产,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企业。
支持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以下支持方式:
- 稳岗返还:对参保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全额返还;
- 岗位补贴:对企业新增参保职工发放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12个月。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23年3月1日起登录济南市人社局官网或通过“济南人社”APP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和材料清单详见相关通知。
相关问答
企业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稳岗扩岗的实施意见》(发改经贸[2020]1209号)附件《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名单》判断是否属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企业在申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企业申请时需提交《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稳岗留工措施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企业如何申请稳岗返还?
企业可登录济南市人社局官网或通过“济南人社”APP提出稳岗返还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按规定拨付返还资金。
企业如何申请岗位补贴?
企业可登录济南市人社局官网或通过“济南人社”APP提出岗位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增参保职工,将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的岗位补贴,发放12个月。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稳定岗位补贴申请审核工作程序,请认真落实。
一、类型认定。每年2月份和8月份,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向参保缴费地的县(市)区或市级发改、经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企业类型认定申请,填写《济南市申请“稳岗补贴”企业类型认定表》,并附报企业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相关文件。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送材料。通过类型认定的企业(含证明材料齐全的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兼并重组类企业),可向参保缴费地的县(市)区或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稳岗补贴申请材料,具体包括:1.稳岗补贴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2.《济南市申请“稳岗补贴”企业类型认定表》及企业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相关文件;3.《济南市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4.参保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