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但它也存在一些缺点,以下是几个常见的缺点:

保障金额有限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的保额通常较低,对于保障重疾或身故等风险来说可能不够充足。特别是对于有较高保障需求的人群来说,可能会需要购买其他保险产品来补充保障。

收益率较低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的收益率一般较低,主要是因为其兼具保障和储蓄功能。与纯粹的理财产品相比,两全险的收益率往往没有优势。如果主要目的是进行理财投资,可能需要考虑其他收益率更高的理财产品。

身故保障范围受限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的身故保障通常不包括所有死亡原因,某些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身故可能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因此,如果需要全面的人身保障,可能需要购买其他保险产品来补充保障。

退保费用高昂

如果中途退保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可能需要缴纳较高的退保费用。特别是犹豫期结束后,退保费用会随着保障年限的增加而递增。因此,在投保前应慎重考虑自己的保障需求和财务状况。

缺少特定疾病保障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一般不提供特定疾病保障,如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如果需要针对特定疾病进行保障,可能需要购买附加险或其他专门的疾病保险产品来补充保障。


瑞鑫两全(2013)为分红保险,其自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五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瑞鑫两全(2013)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瑞鑫两全(2013)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瑞鑫(2013)系列保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瑞鑫两全(2013)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

快速返还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经客户同意进入金账户,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客户要求灵活支取,满足客户教育金、养老金等各项需求。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产品劣势:

1、绑定性:该产品主险及附加险属于组合绑定性质,附加险在主险购买的同时是必须附加的,两者均无法单独出售。对于有单方面需求的用户,绑定产品的价值反而有所降低。

2、终止性:该产品附加的重疾险如果发生理赔,重疾险与主险的合同将一并终止。虽然重疾理赔发生前,用户账户每年都会有分红,且三年返还一次。但一旦被保险人遭遇重疾,用户的养老金等保障即刻消除。

3、高消费性:该产品属于分红型产品,不是纯保障的产品,在保费上要比一般的保障性产品昂贵,虽然重疾的理赔额度高,但此前的保费投入较高,

4、时间限制性:该产品的养老保障需要在80岁后才能领取,比普通的社会养老保险晚了近20的,对被保险人年老生活的保障力度较低,而老年人正是在退休后需要更多的养老金来补充生活所需。

专题推荐:人寿车险费率表——人寿保险退保——什么是人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