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到2018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全面完成残疾人扶贫脱贫任务,残疾人生活水平同步进入小康。到2020年,残疾人充分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各项保障制度在对象范围、保障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实现可衔接、可转换;全面建成网络健全、服务完善、保障有力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平等分享基本公共服务,与全市人民共创共享更高质量的全面小康生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包容发展。实施普惠与特惠政策,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和优先保障,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统筹民生普惠与精准托底,既要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加强康复、教育、就业、医疗、救助等扶持,又要发挥社会和市场机制作用,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坚持开放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积极参与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加快推进“三社联动”的残疾人公共服务新模式,加强资源性要素和参与力量的统筹,既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又要鼓励社会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精准帮扶,促进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