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困境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

困难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是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困境服务对象提供的一项经济资助,旨在减轻其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经济负担。

哪些人可以申请困难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该项补助:年龄16周岁(含)以上,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年满五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家庭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自身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有效救助的困境服务对象。

申请困难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家庭困难原因证明、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证明等。

补助标准是多少?

补助标准根据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类型和入住人员实际情况确定,分为基本补助和护理补助两部分。基本补助标准为每月1300元,护理补助标准分为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三个等级,分别为每月800元、1500元和2500元。

补助发放方式是什么?

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每月发放一次。

补助是否可以长期领取?

补助领取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评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继续领取补助,直至不再符合领取条件。

在哪里可以申请困难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

申请人可以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本办法中需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通过政府内部信息管理系统能够自行确认的,可以不必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各单位在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请及时向市民政局反馈。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5月26日

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

为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各区属地主体责任,保障困境家庭老年人、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探索创建老残一体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推动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对象

本办法所称困境家庭服务对象(以下简称“服务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并自愿负担一定自付费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