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通知

本通知对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缴存基数上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调整原因

本次调整是为了适应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平稳运行,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

缴存基数上限

北海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18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即为20925元/月。

缴存基数下限

北海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018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为6975元/月。

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为5%,即职工每月缴存基数的5%,单位每月缴存职工缴存基数的5%。

缴存时间

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做好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2019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该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各单位调整缴存基数时,可到“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办事指南-缴存业务表格”中自行下载《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调整清册》或持U盘到我中心相应服务窗口备份,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调整清册》并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同时携带电子版到相应服务窗口办理。已办理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签约的缴存单位可在单位网厅上自行办理调整。

三、已申请或已获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照常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核定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调整一次。基数调整核定工作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的落实。

归集管理科地址: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3087059

铁山港管理部地址:南康镇朝阳大道南53号 电话:8607276

合浦管理部地址:合浦廉州大道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7198010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