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新购住房的职工,贷款年限最长30年;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职工,贷款年限最长20年;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管理。具体的贷款利率水平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缴存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分为单位和职工两部分:单位按职工月缴存工资的5%缴存;职工按月缴存工资的8%。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可以由单位和职工协商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单位缴存比例的2倍和职工缴存比例的2.5倍。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最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成数和最低首付比例共同确定。最高贷款额度根据职工家庭情况、还款能力和所购住房价格确定;最高贷款成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最低首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转账?

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账,方便职工在不同城市购买住房或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可以继承?

职工在去世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继承手续。


张住委办发〔2018〕1号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住房公积金新政,放宽提取条件、调整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积极推行异地贷款及“商转公”贷款等一系列适合本地实际的政策,有力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贯彻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落实好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规范,现就调整规范内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规范内容

(一)调整贷款月还款额度计算方式。根据住建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规定,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借款人配偶或房屋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的50%,借款人月收入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

(二)进一步明确贷款资金划转行为。根据住建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规定,进一步明确借款人申请以所购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售房单位(售房人)、借款人须与中心(管理部)签订资金划转合作协议后,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对借款人已全额交付房款、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及售房单位(售房人)未与中心(管理部)签订资金划转合作协议的,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