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手续,填写相关参保申请表,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缴费标准是什么?

缴费标准根据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上一年度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

缴费期限如何规定?

缴费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缴费人员应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一次性缴清全年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

缴费方式有哪些?

缴费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缴费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缴费后有什么待遇?

缴费人员在缴费当年及次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等。

缴费后如何查询缴费信息?

缴费人员可通过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缴费信息。如有疑问,也可咨询当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

补缴往年医疗保险费有什么影响?

补缴往年医疗保险费可延长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提高累计缴费年数。补缴年限内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但可享受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待遇和享受长期医疗服务等权益。


参加市直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为确保市直灵活就业人员按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根据《衡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衡政规[2018]2号)规定,“连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每年12月份预缴下年度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现将2019年度市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自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

二、缴费地点:市区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

1、缴纳2019年全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直接到市区中国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

2、因退休或其他原因缴纳2019年度部分月份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完失业金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继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人员,需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相关手续,核定缴费金额,再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缴费。

3、低保、重残(1-2级)人员,需持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核定缴费金额,再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缴费。

三、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费:

2019年正常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标准为4641.12元,低保、重残(1-2级)人员的年缴费标准为2784.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