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式

企业可登录常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服务平台(网址:https://szyw.changzhou.gov.cn),进入“政策申报专区”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企业也可以通过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6个月财务报表、受疫情影响情况说明、恢复生产计划、企业员工名单、企业银行账号等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要求企业提交其他必要材料。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10000元/户;中型企业补贴标准为50000元/户;大型企业补贴标准为100000元/户。企业员工数量超过100人的,每增加100人,可增加补贴50000元。

申请时限

企业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前可提出申请。

审核流程

企业提交申请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资质、受疫情影响情况、恢复生产计划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确定是否给予补贴。

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企业需在收到补贴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资金使用范围

补贴资金只能用于企业恢复生产的必要开支,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购置、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企业不得将补贴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如发放奖金、分红等。


常人社办〔2020〕8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的意见》(常政发〔2020〕16号)的部署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发展变化,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共渡难关,现将实施细则和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加大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力度

1.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责任单位:局就业处、就管中心,各辖市区人社局)

2.多种形式服务用工。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及时摸清全市400家重点监测企业复、用工情况及动态变化;建立滞留务工人员市内就业应对机制,搭建线上劳动力调剂平台,促进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疫情期间,每天至少举办1场网络招聘会;组织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联动,于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密集举办各类线下招聘会40场以上,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对接平台。(责任单位:局就业处、就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各辖市区人社局)

3.大力推广线上招聘。疫情期间全市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密集举办网络招聘会。企业可通过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zzjob.com.cn)、常州人才网(www.czrc.com.cn)等平台发布招聘岗位;同时依托常州人社APP、常州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全方位立体化利用“常州人力资源招聘求职系统”面向所有单位、个人提供智能化的招聘求职服务,常州人社APP开辟“抗冠期间留常劳动力调剂专区”。常州人才网开辟“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专区”,用人单位进入“常州高校毕业生引进服务群”(QQ群,群一202419563、群二622391036),在线申报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通过各地高校的就业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并将岗位需求推送给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局就业处、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各辖市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