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节约办事成本,从2019年2月25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职工可到房屋所属地的中心驻县区办事处,或市城区委托贷款合作银行申请办理以下贷后业务:

1、公积金贷款的提前还款(含提前结清和部分还款)

2、公积金贷款还款账号的变更

3、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的变更

4、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协议的签订

5、公积金贷款信息的变更

办理以上业务所需材料详见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中心驻各县区办事处联系电话及地址:

驻南昌县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1-85719125 0791-85735683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1088号县建行三楼

驻新建区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1-83731607 0791-83731620

地址:新建区长麦南路42号

驻湾里区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1-83785725 0791-83785756

地址:湾里区梅岭大道豫章花园13栋201室

驻进贤县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1-85664392 0791-85650835

地址:进贤县校前路

驻安义县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1-83422122 0791-83425677

地址:安义县东门路189号县建行三楼

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2、公转商贷款每月20、21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3、中心驻各县区办事处只能办理所购房屋坐落在其所属县区的贷后业务。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