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问1: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法律保险,所有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得到及时、公平的赔偿。

问2: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什么好处?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可以保障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减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负担和精神痛苦。同时,投保车辆的驾驶人及其家人在事故中也能获得一定保障。

问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下列损失:死亡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问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根据事故车辆类型和责任划分而有所不同。具体赔偿限额可参考保险条款或向保险公司咨询。

问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费如何确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费由保险公司根据车辆类型、过往事故记录等因素综合确定。保费费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不同保险公司的保费费率相同。

问6: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什么后果?

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将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吊销驾驶证、扣留或暂扣车辆等处罚措施。同时,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问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免赔额是多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般没有免赔额,即赔偿时不扣除免赔部分。但对于故意或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部分保险公司会设定一定免赔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 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