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上线分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了微信公众号分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职工可通过微信办理公积金贷款分期归还提取,方便快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条件
1. 借款人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满足提取条件;2. 借款人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且无欠缴、逾期还款情况;3. 借款人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4. 借款人微信号与公积金贷款合同中预留手机号一致。
办理流程
1. 关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ZBGJJ01);2. 通过微信公众号首页进入“个人业务”—“公积金贷款”;3. 选择“分期归还提取”菜单,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提取限额
提取总额不超过提取时职工及其配偶在淄博公积金缴存余额的70%,每年提取次数不超过3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少于3000元,且最高不超过提取限额。
提取时间
申请提取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审核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提取金额将在5个工作日内划拨至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 借款人提取资金后,应及时足额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避免产生逾期还款;2. 如借款人提取资金未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将被要求退还提取资金并补缴滞纳金;3. 借款人在提取期间应持续缴存公积金,确保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提取条件。
即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线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须知
1.请关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用人脸认证或者密码登录的方式绑定住房公积金账户;
2.办事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职工信息一致;
3.请办事职工本人认真阅读《业务办理承诺书》相关内容,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损失;
4.请办事职工如实填写所需信息,上传清晰图片,避免造成业务审批不通过。
二、办理条件
1.办事职工在本市有且仅有一笔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该笔贷款当前无逾期。
2.办事职工必须是借款人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对于婚前购房等情况造成配偶不是共同借款人的,因业务系统没有建立关联关系,其配偶第一次办理本项业务须到服务大厅柜台办理,第二次以后方可以线上办理本项业务。
三、办理流程
1.关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并绑定公积金账户;
2.依次选择我的账户-我的业务-业务办理-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阅读并同意《业务办理承诺书》-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确认所录信息无误后,刷脸提交验证。
4.查看业务办理进度情况。依次选择我的账户-我的业务-信息查询-提取审核进度,点击所办理的业务,即可查看审核进度明细情况。
四、注意事项
1.微信业务和网厅一样,按照办事职工缴存单位归属地所在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