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年审所需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社会保险登记证;

4. 社保缴费明细清单;

5. 参保职工花名册;

6. 职工工资表(有社保缴费基数明细);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外籍人员就业证等)。

问:单位注册登记过的地址变更了,社保年审需要变更吗?

答:需要。地址变更涉及社保登记信息的变更,及时变更可确保缴费和待遇享受的准确性。

问:社保年审需要企业法人到场吗?

答:通常不需要。一般情况下,可由企业授权的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办理年审手续。

问:提交资料后多久可以完成年审?

答:一般需要1-2个工作日。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可能有不同的时限要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问:社保年审需要缴纳费用吗?

答:通常不需要。社保年审是社保经办机构对企业社保缴纳情况的定期检查,不涉及费用缴纳。

问:年审后发现社保缴纳有误,可以补缴吗?

答:可以。发现缴纳有误,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补缴完成后可享受相应社保待遇。


社保年审需要什么资料?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年检,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报告书》;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4.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少于6个月租赁期的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5.5名以上已在本单位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从事原《职业中介许可证》许可项目的,提供3名以上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已通过2013年从业人员资格证换证考核但尚未领取新证的,仅需提供原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无须验原件。

6.本单位员工持有《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进行从业登记备案,单位应先在证书“从业登记备案”办理登记);

7.2013年第四季度该机构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原件(20人以上的按20人打印清单,须包含规定数目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在内;也可提供在市社保局官方网站打印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8.国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纳税证明(只交国税或地税的可提供一个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9.对获准经营“人才培训”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兼职教师资料、教室或相应教学设施证明、已开展的培训项目总结及拟开展的培训项目计划;

10.获准经营“人事、劳动事务代理、举办招聘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上年度该业务详细工作报告;

11.获准经营“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准备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以及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间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原件,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管部门以抽查方式检查;

12.年检材料的复印件须统一加盖该机构印章;

13.附件1-5分别以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方式填报,电子版本可在我局或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网站下载。

(二)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年检,主要提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验原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报告书》、在编从业人员名册、办公场地使用证明以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报告书、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基本情况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基本情况表(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