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符合三亚市稳岗补贴政策且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稳定在岗且支付社会保险缴费的境内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实际吸纳的境内外来务工人员数量 70% 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登录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sanya.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企业每稳定在岗 1 名境内外来务工人员,可获得 500 元的一次性稳岗补贴。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补贴资金将在 2019 年 6 月底前一次性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898-88993047、0898-68662905。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232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基金报批流程〉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5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稳岗补贴。

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指企业年末职工人数与年初职工人数之差占企业年初职工人数的比重)控制在4%以内。(计算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时,应扣除企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请稳岗补贴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一)《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书》。

(二)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承诺书。

(三)企业稳岗措施实施方案。

(四)上年度1月和12月份的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裁员及正常减员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正常减员包括:企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

(五)申请职工生活补贴的企业提供企业支付职工生活补贴明细表、申报年度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的企业提供企业缴纳稳岗职工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