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机构资本金要求

对于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要求其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对于开办农业再保险业务的再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为2亿元人民币。以上资本金要求均为实缴资本金,不得以公积金或盈余公积弥补。

农业保险产品开发要求

农业保险机构在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时,应当遵循以农业生产为基础,以解决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为导向,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户承受能力,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粮食安全。

农业保险业务准入条件

银保监会要求农业保险机构具备健全的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并应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和风险评估体系。

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范围

农业保险机构可以经营的农业保险业务范围包括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林业保险、渔业保险、农业财产保险等多个险种,具体经营范围由保险公司自行确定并报银保监会备案。

农业保险业务保费标准

银保监会要求农业保险机构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农业生产成本、风险程度和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农业保险保费标准,并向投保人明示保费构成和缴费方式。

农业保险理赔流程

农业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制度,及时、公正、高效地处理农业保险理赔案件。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材料,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查勘定损,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赔款。

农业保险业务监管

银保监会将加强对农业保险机构的监管,重点对农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核定、理赔处理、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管,切实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各银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落实好农业保险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管理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的保险机构,可经营农业保险业务。

二、如无特别说明,本通知所称保险机构,是指财产保险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本通知所称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是指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

三、农业保险坚持适度竞争原则。鼓励保险机构在西部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和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相对较少地区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机构布局,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

四、保险公司总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业务范围包含农业保险。

(三)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良好,近3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四)有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农业保险发展规划,包括经营策略、组织架构和风控体系等。

(五)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部门,并配备8名以上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农业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

(六)具备相对独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设立在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的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能完整、及时、准确报送农业保险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