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更好保障参保人员健康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统筹基金共济,实现资源共享、合理配置。

优化医疗服务体系

构建以签约服务为基础、分级诊疗为重点、预防保健为先导、康复服务为延伸的连续性、综合性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远程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

推进药品和耗材管理制度改革

建立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完善药品和耗材价格管理机制,降低药品和耗材价格,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探索建立药品和耗材使用监测平台,加强药品和耗材使用监管。

加强医疗费用监管和治理

加强医疗费用合理性审核,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过度医疗等行为。建立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系统,实现医疗费用实时监控和管理。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和支付机制,保障参保人员及时、便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完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

建立多元化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探索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之间的风险共担机制,合理调节个人账户余额。

加强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立医疗保险信息化平台,实现医疗保险业务线上办理、信息共享。推行电子凭证服务,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医疗保险信息化水平,加强数据分析和利用,为医疗保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16〕17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市人社局出台《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08号)。

自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此,记者专程走访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为大家解读调整后的政策。

一、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其中:

个人缴费 政府补助

高档 1480 680 800

成年居民

中档 1180 380 800

低档 950 150 800

学生儿童

学生儿童档 930 130 800

人员类别 参保档次 筹资标准

注: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人均提高了100元,其中个人缴费提高3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70元。

二、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报销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注:自2017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