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现场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11月18日至11月28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现场受理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

异地转移受理方式

申请人在其他城市提取异地公积金或汇缴当地公积金时,可电话或网上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详询0757-82561222。

异地公积金提取

在佛山办理异地公积金提取业务,可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网上办公大厅或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办理。

提取所需材料

申请提取异地公积金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提取申请书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提取证明材料(需公证)以及汇款账户信息。

提取流程

申请人到佛山公积金中心业务办理窗口或佛山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网上办公大厅提出提取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款项汇入申请人提供的账户。

办理时间

业务办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提取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内每天9:00-16:30。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我管理中心定于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进行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直联工作。为保证直连上线期间系统的安全稳定,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在直连上线期间停止现场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同时请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此期间暂停向我管理中心发起异地转出申请,并协助对未办结件尽快进行办结。2019年11月29日恢复正常受理。

由此给单位和职工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