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每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00元。

二、发放范围

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且符合淄博市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规定的失业人员。

三、发放时间

4月20日至4月30日,由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发放至个人失业保险金账户。

四、资格审核

由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服务热线(0533-8996776)。

五、注意事项

1. 请确保您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状态为正常且符合发放范围;
2. 补贴发放到个人失业保险金账户后,可直接用于消费或转账等用途。


淄人社字〔2019〕64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社局,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市社保中心: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4月份全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价格指数的通报》(鲁发改价格〔2019〕483号),2019年4月份我市低收入居民食品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为6.8%,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为2.6%,已经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淄价字〔2016〕132号)要求,决定对4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发价格临时补贴。

补贴标准为:当前失业保险金标准×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即当前失业保险金标准×2.6%。

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