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整说明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列表参数,具体内容如下:1. 新增个人缴存正常还贷、贷款结清后首次申请缴存的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0.6。2. 调整个人缴存非正常还贷、未结清贷款申请缴存的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由0.4调整为0.3。3. 调整共同申请组合家庭的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由0.7调整为0.6。

调整内容解读

此次调整主要针对三类人群:正常还贷或贷款结清后首次申请缴存者、非正常还贷或未结清贷款申请缴存者以及共同申请组合家庭。对于前两类人群,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分别降低0.2和0.1,表明贷款额度将提高。对于共同申请组合家庭,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降低0.1,也意味着贷款额度将适度提高。

适用范围

该调整政策适用于东莞市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缴存人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享受相应贷款额度调整。

政策影响

此次调整有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减轻申请人的购房负担。对于非正常还贷或未结清贷款申请缴存者以及共同申请组合家庭,贷款额度提高将为其购房提供更多便利。

政策实施时间

该调整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具体案例解读

假设一位个人缴存职工正常还贷后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0万元,调整前贷款额度为36万元,调整后贷款额度提高至48万元。


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市住房管理管理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同意我中心动态、灵活地调整和公布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各项系数参数。我中心为防范流动性风险,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列表参数作出调整。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流动性调节系数已临调整窗口。受商贷额度、房地产融资及有关信贷产品监管、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政策放宽以及房价等政策性、市场性因素叠加影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2018年全年新增贷款55亿元、创历史新高的基础上,2019年个贷率逐月快速增长,如2019年7-9月个贷率分别为71.03%、72.95%、75.25%。与此同时,10月份起商业银行开始落实LPR机制,商贷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预计会进一步扩大,后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将更加旺盛。如不加以干预,按个贷率目前的增速,可能会在明年上半年突破85%的预警警戒线,因此,提前预判,当前对流动性进行管控是十分必要的。

二是此次调整目标有利于持续支持职工贷款购房需求。月缴存额1500元即缴存基数6250-15000元之间的职工是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主要群体,通过对流动性调节系数列表参数的调整,有利于控制个贷率过快增长。但与此同时,缴满3年且有贷款能力的职工特别是首套刚需的贷款需求仍能得到满足。详见下表:

备注:本表计算出的可贷额度为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最终批准额度需结合供收比、房贷比、贷款年限及最高贷款限额等因素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