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补费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补费退休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向社保部门申请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关于补费加年限
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导致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自愿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期限自中断缴费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补缴养老保险费后,可将补缴的年限计入缴费年限。
关于补费间隔
参保人员中断缴费不足1年,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重新参保缴费,可将中断缴费期间视为连续缴费。中断缴费超过1年,需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才能将中断缴费期间视为连续缴费。
关于补费利息
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时,需按国家规定缴纳利息。利息按补缴养老保险费基数和补缴期限计算,具体利率以社保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关于补费方式
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保窗口、网上银行、社保缴费平台等方式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等必要证件。
关于补费证明
完成补缴后,参保人员可向社保部门索要补费证明,作为办理退休手续或享受其他社保待遇的凭证。
伊人社函<2019>92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伊春森工铁力、朗乡、双丰、桃山林业局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近期,我省随着断保补缴养老保险费时限不断临近,社会上违规补费现象显露出来,一些不法分子采取钻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模糊概念等方式违规补缴养老保险。更有甚者,明目张胆与经办人员内外勾结,明码标价,公开卖“号”,社会影响极坏,引起了省厅。检察机关、纪检部门的高度重视,现已采取进一步措施重点打击整治。同时,省厅将对各地市的补费认定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并对补费工作提出新要求,鉴于此,针对断保补缴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规范补费工作程序,明析责任
从即日起,已下放自行审批补费权力的单位,必须由一把手亲自把关,并签字确认后才能履行补费手续。
二、加强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
市局近期将联合社保部门,对权力下放单位的补费认定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全年安排至少三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对当地政府、党委进行通报。发现问题严肃追责,绝不迁就姑息,该处理的处理,该移交的移交。
三、严格执行政策
断保三年以上的人员,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人员跨省转移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7>1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执行。
四、高度重视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明确下来,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参与把关,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