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零门槛报销?

答:参加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规定的城乡居民。具体条件包括:贫困户建档立卡对象;重度残疾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特殊病患者(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


##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零门槛报销相关问答

问题:哪些疾病属于特殊病报销范围?

答: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


##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零门槛报销相关问答

问题:如何办理特殊病报销?

答: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特殊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或相关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零门槛报销相关问答

问题:特殊病报销额度是多少?

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报销范围的门诊特殊病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全额报销。


##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零门槛报销相关问答

问题:特殊病报销的时限要求?

答:自特殊病诊断之日起,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均可享受报销政策,不设时限要求。


##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零门槛报销相关问答

问题:特殊病报销的范围?

答: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治疗产生的费用均可享受报销。具体包括:中西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材料费等。但以下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卫生材料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费、各种保健药品、贵细药品、自费药品、自选项目等。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协议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为了认真贯彻好市委市政府落实省“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开展“效能革命”活动和市政府“2019年利民惠民十件实事”,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2018年12月26日起,城乡居民医保的恶性肿瘤、白血病等7种门诊特殊病,取消200元起付标准,实现零门槛报销。

二、2019年3月1前未发生特殊病医疗费的,直接按照零起付标准报销医疗费。

三、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3月1日,已经发生特殊病医疗费的,对起付标准医疗费进行报销。按照县(市、区)分别汇总2019年度城乡居民特殊病门诊起付标准结算情况,打印所有涉及二次报销花名册,由各级城乡居民医疗审核部门按照城乡居民特殊病门诊报销比例进行零票据报销登记审核。各级城乡居民财务部门根据医疗审核部门报销结果,通过线上拨付到居民银行账户。城乡居民特殊病门诊起付标准已经累进大病保险的,不再核减,仍按上述规定报销。

四、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协议医疗机构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宣传工作,遇到问题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反映。

特此通知。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