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如何调整?

原缴存比例为5%-12%,调整后为5%-15%。用人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可提取范围扩大?

增加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装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购买自建住房、租赁普通商品房等事由。

提取额度提高?

提取用于支付房租时,每月提取额度由原300元提高到500元。首次提取用于支付房租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6个月的租金,且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3个月的租金。

首次提取时间提前?

职工首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时间由缴存满2年调整为缴存满3个月。

贷款额度有所增加?

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原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职工家庭申请第二笔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由原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

贷款期限与利率?

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原30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减去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优惠政策?

缴存公积金满2年且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以上的职工,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存比例达到12%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利率优惠。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分中心,各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函金监字〔2018〕602号)、《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监发〔2018〕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省住建厅“八统一”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如下规范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1.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2.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缴存比例降至低于5%下限和缓缴的,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报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

1.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额度限额调整为每月800元。

2.缴存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在我市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

(1)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