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内容)

纲要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健全党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提出“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到2020年,要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人才开发、评价、使用、激励、保护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加强健康老龄化体系建设

要坚持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理念,统筹推进健康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根据老年人健康、认知、自理等状况,划分为健康活跃、轻度失能、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四个等级,量化评估老年人照护需求和服务内容。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分类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险制度试点。加快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多元化、专业化、个性化发展,大力扶持发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提高全民素质和人力资本水平

要实施全民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劳动者素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完善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制度。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进人才与产业需求对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推进全民健身,鼓励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加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健全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体系,提高国民整体健康水平。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保障深度

要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体系和信息系统。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提高低保标准。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扶持救助,推进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患者和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建立综合救助制度,提升社会救助整体实效。完善对困难职工及其家属的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加强社保服务能力

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强化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制定差异化养老金调整机制。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统筹。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拓展医保基金的使用范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与就业促进、技能培训等政策衔接机制,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时期各项任务。新增就业持续增加,就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平稳,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待遇水平稳步提高。重大人才工程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军转安置工作不断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基层公共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