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申报社保缴费基数的范围?

东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男职工陪产津贴的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 申报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

3. 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通过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dongyang.gov.cn/)进行网上申报。

4. 如何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和办法,根据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并与本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比较,最终确定各单位社保缴费基数范围。

5. 未按时申报的后果?

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单位,将被纳入失信单位名单,影响单位在市场准入、信用等级、项目审批等方面的信誉。

6. 社保缴费基数对职工有哪些影响?

社保缴费基数直接影响职工养老金、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失业金、工伤赔偿等社保待遇。缴费基数越高,社保待遇一般也会越高。

7.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办?

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东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咨询热线0579-86990020进行咨询。


全市各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城镇个体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人社发〔2020〕32号、浙人社发〔2020〕33号等文件规定,各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因疫情影响及缴费基数年度起止月份调整,今年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5日,具体申报工作规定如下:

一、基数确定

1.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且缴费基数上限为17880,下限为3322(浙人社发〔2020〕33号文件规定2020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2.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322元,同时不高于17880元申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8%,个人月缴费金额不低于597.96元。

二、申报流程

1.单位须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基数申报。具体步骤: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东阳分厅)→部门窗口(选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报系统”→“人员管理”→“参保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选择“批量导盘”(批量调整)/“按人录入”(单个调整)→导入填写好的电子表格/单个填写申报基数→保存。

2.其他无法通过网报系统办理业务的单位(部分行业统筹企业)携电脑U盘到东阳市总部中心B幢2楼社保大厅13号窗口拷取单位参保人员名单(进入大厅时请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经单位确认后的申报名单电子文档U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A4纸一式二份),于8月1日至8月25日期间报回原拷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