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登记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线上方式办理,参保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平台上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医保经办平台”APP进行在线参保登记。同时,参保人也可拨打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咨询办理流程。

缴费业务

参保人可通过银行网点、自助机、网上银行、移动支付等方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参保人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缴费,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或减免。

报销业务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医保经办平台”APP进行线上医保报销申请,无需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报销业务,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就医发票等相关资料。

转移业务

参保人因工作调动或住所迁徙等原因需要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医保经办平台”APP进行线上转移申请。参保人也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转移证明等材料前往迁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暂停业务

参保人因出国留学、服兵役等特殊情况需要暂停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暂停申请。参保人暂停缴费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继续有效,但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暂停期满后,参保人需及时恢复缴费。

特殊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因感染新冠肺炎或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失业、生活困难的,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相关救助政策。医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救助措施。

咨询服务

参保人如需咨询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可拨打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医保经办平台”APP进行在线咨询。医保经办机构将及时提供解答和相应的服务。


按照地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及时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参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减少外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呼中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做如下安排。

一、 延期办理医疗费等材料收取

需要邮寄回呼中进行手工报销的医疗费收取时间延期至疫情结束后,确保参保患者不能因为疫情影响享受待遇。

不急需办理医保缴费、转入、转出、死亡销户等业务的均延期至疫情结束后。

二、 通过鉴定的慢性病患者

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可一次性刷卡购买三个月的治疗药物,疫情结束后恢复正常。“两定”要按规定刷卡售药。

三、 “不见面”办理医保业务

通过拨打电话、添加微信等方式办理业务。医保经办中心设立两部24小时开通的业务电话:于丽娟13039905667(微信端同步)、曹文华13604875050(微信同步)。通过电话沟通,告知其如何办理医保业务,耐心细心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政策的解释工作,再通过微信上传相关业务材料,结合办理人的需要及时办理业务。不急需办理的业务疫情结束后到医保大厅办理。

1.转院的办理。患者本人或者代办人员需要携带医保卡到呼中医院刷卡办理转院,无需到医保局备案。因为特殊原因医保卡不在呼中的危急重患者,需要通过电话和微信在医保经办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