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积金业务相关事宜的通告

一、线下窗口暂停对公众开放。

自2023年3月14日起,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县市分中心线下窗口暂停对公众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业务办理方式调整。

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方式调整为线上办理和邮寄办理两种方式。详见附件《延边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积金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

三、公积金缴存业务。

受疫情影响,导致参缴单位及职工无法按时缴存的,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四、公积金贷款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具体情况可致电公积金中心或各县市分中心咨询。

五、其他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不提供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出业务办理。其他业务办理方式详见附件《延边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积金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

问答

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方式调整为哪两种?

线上办理和邮寄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时缴存的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多久?

3个月

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可适当延长,是否会收取滞纳金?

不收取滞纳金

疫情防控期间,是否提供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出业务办理?

不提供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尽一切可能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广大缴存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提倡网办、避免聚集

为避免交叉感染,有效防控疫情扩散,请您优先使用官网“个人网厅”、手机APP自助办理。自助办理业务包括:退休提取、离职提取、委托逐月提取(只限借款人本人公积金余额)及终止、提前部分还款、手工还款(操作流程可打当地管理部预约电话进行咨询)。

二、预约办理、减少停留

窗口大厅实行“非必须、不现场”办公模式。非急需业务建议暂缓申请,如必须前来窗口,按属地受理原则进行预约办理。办理前,请您至少提前1天拨打当地预约电话进行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按照每日预约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办理时尽量减少环节、缩短停留时间。

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现场办理时,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业务大厅入口处,请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个人信息登记。离开时,请将使用过的个人物品随手带出办事大厅。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职工,不得进入办事大厅申请业务。

四、政策咨询、拨打热线

如有相关政策咨询,请拨打12345服务热线。如需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请通过服务热线、支付宝“城市服务”、官网“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自助查询。

疫情防控期间,如给您办理相关业务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