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现制定《衡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提取条件

职工在以下情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退休的;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 出境定居的。

二、提取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审核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三、提取额度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根据提取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

四、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收到单位报送的职工提取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单位。

五、常见问题

1.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情形。

2.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审核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具体额度根据提取用途而有所不同,请参阅实施细则或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多长时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收到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⒈购房提取

⑴购房合同

提取条件:所购住房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供资料: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婚姻证明、身份证明、购房交款凭证(发票或收据)、提取人银行卡。

提取额度:夫妻双方可以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价格(费用)总额。

⑵房产证

提取条件:所购住房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供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契税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明、提取人银行卡。

提取额度:夫妻双方可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价格(费用)总额。

2、贷款首付款提取

⑴借款人先提取购房首付款然后再办理贷款业务的。

提供资料: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凭证、身份证明、提取人银行卡。

提取额度: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⑵借款人已贷款或已结清贷款的,可以补提首付款。

提供资料:借款合同、身份证明、提取人银行卡。

提取额度: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3、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办理本地公积金贷款的,自放款日计算满一年后,夫妻双方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提供资料:身份证明、提取人银行卡。

提取金额:自放款日开始计算的实际还款额,再次提取公积金时要求与上次提取公积金时间间隔一年以上,提取金额为两次提取间的实际还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