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医保卡需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如有)、银行卡号及复印件。

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政务服务中心或网上补办。

补办医保卡需根据规定缴纳制卡费用,具体金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补办医保卡原则上需本人办理,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补办医保卡后医保账户余额不会清零,余额将保留在新卡中。

补办医保卡的时间因办理渠道和地区的政策而异,一般为3-7个工作日。

补办医保卡后旧卡将作废,不可继续使用。


补办医保卡指南

1.挂失:可致电医保咨询热线962218进行电话挂失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挂失,挂失后的1小时内停止该卡结算。

2.补卡:参保人员医保卡报失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就医记录册》(三险人员无需提供)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补卡手续。另外,对于已发放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医保部门不再为其补办医保卡。

需要提醒的是,很多城市已经停止发放医保卡。医保卡遗失不再补办,直接办理社会保障卡。医保卡上的余额自动转入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的挂失

社保卡一旦遗失,持卡人应及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银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因故不能及时办理书面挂失的,可先电话挂失,在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银行补办书面挂失手续。

温馨提示:

遗失社保卡需凭书面挂失证明申请补卡。因持卡人未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而造成的个人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社保卡的注销

持卡人因出国、死亡或失踪被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本人或其家属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网点和社保卡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社保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