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服务

佛山住房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已开通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服务,方便缴存人通过平台实现租金支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在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佛山租赁符合规定住房的缴存人,均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服务。

申请流程

缴存人可通过佛山住房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https://www.fszjj.gov.cn/)或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业务办理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支付标准

缴存人可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的租金最高额度为每月缴存额的50%,最长支付期限为6个月。

温馨提示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开展全国租赁试点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佛府办函〔2017〕440号)要求,为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加快实现我市房屋租赁市场政务信息化管理和应用,市住建管理局牵头建设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上线运行。目前,平台已开通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服务,现将平台情况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建设基本情况

平台由市住建管理局统一管理,中国建设银行实施建设。平台实现与市公安局、市流管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数据共享互联,“市民之窗”提供平台签订的租赁合同自助打印服务,为市民提供人真、房真、合同真等便捷服务。

平台免费供房屋租赁市场各方主体使用,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个人等均可在平台上发布真实租赁房源。用户注册后可发布本人名下出租房源、在线预约看房、在线签约、合同备案等服务。

平台网址:http://fs.meihao.jiayuan.home.ccb.com/

二、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在该平台的操作

通过平台签订合同且实现网上备案的,承租方可凭房屋租赁合同按平台或APP的指引在线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租房提取的有关规定,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租房提取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佛房金管〔2018〕28号)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佛房金管〔2018〕92号)执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