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转移需向新单位提出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新单位公积金经办机构办理。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住房公积金封存/销户证明、新单位工作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转移时间

住房公积金转移通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间可能延长。

住房公积金转移费用

住房公积金转移一般不收取费用。个别地区可能收取少量手续费,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住房公积金转移限制

住房公积金转移存在一定的限制。如:同一住房公积金缴交地只能转移一次;已提取或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转移;已经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不能转移。

住房公积金转移后使用

住房公积金转移后,可以在新单位继续缴存和提取。缴存条件和提取条件与新单位当地规定一致。若新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则公积金账户将被封存,待新单位开始缴存后才能重新激活。


由于单位调整或缴存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个人住房公积金怎样办理转移?

《管理规范》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的转移,包括异地转移和同城转移。到非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的广西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内工作的,应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到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可选择办理转移,也可以选择销户提取。

另外,五种情形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的同城转移手续:1.缴存人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单位的;2.单位合并、分立的;3.缴存人所在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转入集中封存管理的;4.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集中封存管理的缴存人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