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产妇产假多少天?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高龄产妇(35岁及以上)的产假为120天,比普通产妇(98天)延长22天。

产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产假期间,高龄产妇享受与普通产妇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同时,她们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前检查和产后休养津贴。

哪些人属于高龄产妇?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35岁及以上首次怀孕并生育的妇女均属于高龄产妇。有些省市规定,40岁及以上首次怀孕并生育的妇女也属于高龄产妇。

高龄产妇面临哪些风险?

与普通产妇相比,高龄产妇面临的风险更高,例如妊娠合并症、早产、流产、胎儿畸形等。因此,高龄产妇需要更加重视产前检查和保健。

高龄产妇如何备孕?

高龄产妇在备孕期间应注意以下事项:控制体重、戒烟戒酒、调整饮食结构、补充叶酸、适当运动、规律作息、保持良好的心态。

产后注意事项

高龄产妇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注意休息、保证营养、避免过度疲劳、及时处理伤口、遵医嘱服药、做好避孕措施、保持心理健康。

产假期间可以做什么?

产假期间,高龄产妇可以利用这段时间休息调养身体、调整情绪、学习育儿知识、为新生儿的到来做准备。同时,还可以利用部分时间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或活动。


但不同的是,因为高龄产妇一般年龄在35岁以上且属于第一次妊娠,所以,依据很多地方的相关规定,高龄产妇是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还可以享有晚育假。

社保知识】

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

1.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人员生育(含流产、引产,下同)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其本人正常参加吴中区生育保险,且上月生育保险费缴纳到账;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失业人员,失业前已参加吴中区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男职工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的配偶生育时,参保男职工已参加吴中区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3.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单位在职参保职工(以下简称参保职工,不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按照《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市政府令第84号)规定享受休假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以下简称计生手术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是指参保职工为实行计划生育而实施的避孕、节育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