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参保人没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以视同缴费一定年限。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 在职期间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服兵役或参加国家规定的其他军事训练期间。
- 家庭妇女从事家务劳动期间。
- 连续失业期间。
- 灵活就业期间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间。
问答
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需符合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伤或职业病认定书、军人退伍证、家庭妇女出生证明等。
视同缴费年限会计入退休金计算吗?
视同缴费年限经认定后,可以计入退休金计算,但计算金额会低于实际缴费年限。
办理视同缴费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不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不能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实现,只能按照规定认定。
生育期间可以视同缴费吗?
生育期间不属于视同缴费范围,但可以申请生育津贴或参加生育保险。
视同缴费年限最多可以有多少年?
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最长为15年,具体以相关规定为准。
退休后可以申请视同缴费吗?
退休后无法申请视同缴费。应在退休前完成视同缴费认定。
如果视同缴费年限未满15年,退休金会受到影响吗?
是的,视同缴费年限未满15年会影响退休金计算,导致退休金金额降低。
1、视同缴费期间
视同缴费期间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工龄。
2、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负担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但由于视同缴费期间,作为用人单位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并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也没有缴费,但职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基金要支付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费用属于转制成本应由政府承担。
3、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转制成本的负担
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正在改革,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筹资方式为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原来由财政或者事业单位直接负担的退休职工退休金,变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费,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如果做实个人账户,职工视同缴费期间个人账户的资金由财政补贴。
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的政府责任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形成,但在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要承担兜底责任。
【相关问答】
问:如何解释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年限”?
答:关于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徽省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办〔2002〕30号)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已参保职工在1995年底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在1996年建立个人帐户以后实际参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两者合计为累计缴费年限。
例如,某女同志,1956年6月出生,1972年12月经正式分配或招工参加工作,未间断工作至2006年6月到龄退休,按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其视同缴费年限为23年,实际缴费年限为10年6个月,累计缴费年限为3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