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层医疗保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

试点机构

选取丰台区丰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城区东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山区良乡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基层医疗保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新模式。

目标任务

建立规范、透明、高效的运行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医疗保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新路径。

改革内容

包括深化绩效考核机制改革、建立多元化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探索灵活多样的用人制度、完善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基层医疗保险卫生机构监督保障体系等。

配套措施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试点时间

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常见问题问答

试点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通过试点探索建立规范、透明、高效的基层医疗保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试点机构如何选择?

试点机构根据医疗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化程度等因素综合评定后选取,确保代表性、可推广性。

试点的具体改革内容有哪些?

包括深化绩效考核机制改革、建立多元化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探索灵活多样的用人制度、完善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基层医疗保险卫生机构监督保障体系等。

试点工作如何纳入监管?

建立基层医疗保险卫生机构监督保障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完善投诉受理和调查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试点结束后如何推进成果推广?

试点结束后,将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医疗保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新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为指导不同发展区域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扎实做好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重点任务,经研究,决定在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昌平区和怀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本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实际,遵从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的基本原则,有效落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功能。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以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完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探索基层卫生改革发展新路径。

二、试点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突破重点难点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改革务求实效的原则。

三、试点目标

以强化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为总目标,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运行为辅,明确财政保障的项目及标准,有效利用公共卫生经费和医保基金,探索利用市场调节的适宜政策,确保基层机构运行有保障、激励机制更有效、服务质量有提高、居民医疗卫生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加。

四、试点工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