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抚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协同配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就业政策体系,优化创业环境,深化就业领域改革,为稳定经济大盘和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就业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劳动者就业创业环境更加优化,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失业人员帮扶。

(二)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发展就业带动型产业。

(五)促进灵活就业发展。

(六)加强劳动者维权保障。


抚政发〔20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8〕45号)精神,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稳就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稳定经济发展预期,增强企业信心和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创业创新,助力脱贫攻坚,强化重点群体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就业大局持续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完善责任明晰、措施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为抓手,压实政府和部门稳就业责任,做实做细预案,抓实抓好政策落地见效,形成稳定就业的强大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始终聚焦困难集中、问题突出的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从解决好就业等重点民生问题入手,抓住影响就业稳定的关键环节,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实施惠及广大群体的就业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托底帮扶,切实解决企业和劳动者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