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离职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城镇户口离职职工,应尽快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职工本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工离职证明、提取申请表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提取范围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间形成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离职后补缴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用途

职工离职后,可用于支付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或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条件

职工应在离职后立即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离职后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提取。

提取金额

职工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方式

职工可通过柜台提取或网上提取。柜台提取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网上提取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申请办理。

提取时间

职工离职后可随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受理提取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各缴存职工:

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下简称:离职),未再就业满三年或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且已还清全部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并销户。请离职并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尽快到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阳春、阳东、阳西管理部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经原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辞职申请表(从2018年起,单位办理职工离职封存时注明终止劳动关系原因的,则不需要提供;如原单位已撤销的,则无需提供)。

特此通知。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