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清单管理作用

新余市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料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了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有利于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和办事情况不明确。

资料清单管理范围

清单管理范围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移接续、变更、查询等业务。清单中列明的资料为办理相关业务的必备资料,缺一不可。

资料清单获取方式

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料清单可通过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等渠道获取。也可直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资料准备建议

建议办事群众在办理业务前提前准备好清单中列明的资料,并逐项核对是否齐全,以避免因资料不全导致业务办理延误或被拒。

资料清单管理监督

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清单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料清单的规范化和准确性。如发现违反清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办事便利化措施

为方便群众办事,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网上办事、预约办理、延时服务等便利化措施,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余公积金字〔2018〕16号

中心各科室、分宜办事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改进作风、简政便民、服务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赣建法〔2018〕24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公布市本级取消(调整)126项证明事项的通知》(余府办发〔2018〕4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料清单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清单

(一)商品房(一手房)贷款申报材料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

2.婚姻状况证明;

3.《个人信用报告》;

4.首付预收款收据;

5.《商品房买卖合同》;

6.委托银行还款账户。

7、如申请异地贷款,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二手房贷款申报材料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

2.婚姻状况证明;

3.《个人信用报告》;

4.江西增值税普通发票;

5.不动产证;

6.售房人的身份证、收款帐户;

7.委托银行还款账户;

8.如申请异地贷款,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清单

(一)购买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

2.个人银行卡(工行或建行);

3.两人(含两人)以上购房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薄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按购房类型,分别提供购房证明文件:

①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总金额的付款发票或税务专用收据;

②购买二手房的:契税完税凭证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