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符合借款人基本条件,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应具备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且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含)。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的贷款限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由借款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还款能力确定。贷款期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利率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贷款期限超过10年的,执行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

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抵押物一般为借款人所购住房,质押物一般为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有价证券或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财产,保证人为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相同的本息和利息,还款期初利息金额较多,本金金额较少,随着还款时间的推移,本金金额逐渐增加,利息金额逐渐减少;等额本金还款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相同的本金和减少的利息,还款期初利息金额较多,本金金额较少,随着还款时间的推移,本金金额和利息金额都逐渐减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应提前30日向贷款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贷款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对借款人已还利息、贷款余额等进行核算,根据核算结果出具提前还款通知单。借款人凭提前还款通知单,到归还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点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现将有关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二套房利率问题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国家试点审计问题进行对照整改的通知》要求,继续执行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的规定。

二、关于房屋套数认定问题

个人住房套数的认定继续执行唐公积金【2019】74号文件精神,借款人无法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应向中心提供唐山市区域范围内实际家庭住房套数的诚信保证,签署《个人(家庭)住房情况声明》,并对该声明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关于逾期处理问题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0】71号)第三条:“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灵活调整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上述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及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唐公积金【2020】5号)第9条规定:“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1月25日我市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后,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的精神,在此期间各单位对不作逾期处理的借款人要建立台账,严格把关,注明不作逾期处理的原因。

四、此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