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

广元市将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以及就业见习等援助,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并创造就业机会。

返乡创业扶持

广元市鼓励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并提供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助力其发展特色产业和创新创业项目。

重点产业就业帮扶

广元市将重点支持贫困劳动力在当地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中就业,并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招录,确保有稳定的就业岗位。

就业补贴和交通补贴

广元市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补贴和交通补贴,减轻其就业成本和生活负担,鼓励其积极就业。

劳务协作与输出

广元市积极与外省市开展劳务协作,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外出务工机会,拓宽就业渠道。同时,加强与用工企业的沟通,保障劳务输出的合法权益。

就业扶贫工作体系完善

广元市建立健全就业扶贫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强化协同联动,确保就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助力脱贫攻坚。

就业扶贫信息服务

广元市建立就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和政策解读,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其了解就业机会和政策优惠。


广人社发〔2019〕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3号)精神,现就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等就业载体发展,对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规定的可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成效好的,可继续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

二、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吸纳10人以上且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补。

三、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乡村旅游、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四、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根据吸纳人数,按照200元/人·月给予生产经营主体3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