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政策解读

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指职工每月工资或薪金收入,是计算缴纳公积金数额的依据。

公积金缴纳基数一般每年调整一次,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纳基数自次年起执行。

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直接影响职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额。基数提高,缴纳额度增加;基数降低,缴纳额度减少。同时,公积金缴纳基数也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

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后,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原贷款合同继续有效。新的缴纳基数一般不影响还贷额度和还款期限,但部分地区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还款额度。

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后,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缴存额度随缴纳基数的调整而调整。缴存额度增加,有利于职工账户积累更多的公积金,为后续购房或其他公积金用途提供资金支持。

单位应按照新的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时调整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度,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新的缴存基数。同时,应主动告知职工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的情况,并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职工可以通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手机APP或线下服务网点查询自己的公积金缴纳基数。具体查询方式可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政策

从7月1日起,我市2014年度(2014年7月-2015年6月)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正式启动。2014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为此次基数调整的对象,调整时间为各缴存单位汇缴2014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从7月1日起执行。

2014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5620元,缴存基数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660元,金坛市和溧阳市均为1440元。缴存比例与去年没有变化,仍然是各类企业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机关事业单位为单位和职工各12%;个人缴存者统一为20%。

今年的基数调整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三点不同: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确定采用定比的方式。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是取用社保部门公布的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上限是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今年由于两个数据均尚未公布,为确保单位汇缴不受影响,公积金中心结合往年的基数增幅,借鉴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确定模式,2014年度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采用了定比的方式,上下限均增长了12%。

二、改变单位登记证验审方式。由往年的单位年度验审改变为缴存信息核查,将此项突击性、阶段性的工作变为了常规性、日常性的工作。今年为了更好地服务缴存单位,公积金中心推出网上信息核查的方式,开通了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以在网上直接核对更新本单位缴存信息。这项工作不单是在基数调整期间可以开展,而且在日常办理网上单位业务过程中如果发现单位联系信息有误的,也可以直接进行变更,以确保单位信息的及时更新。

三、单位公积金基数调整以网上办理为主。继去年发布网上基数调整功能并获得单位好评后,今年进一步深化网上操作,基数调整以网上办理为主、柜面办理为辅,单位缴存信息核查工作则都在网上办理,柜面不再受理。网上办理既避免了单位经办人来回奔走,也减少了每年基数调整期间柜面拥堵的现象,更有助于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