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礼县关于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申领条件

县域内因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企业停产停业、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

  • 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
  • 受疫情影响失业且尚未再就业。
  • 已申领失业金并领取期限不足12个月。

二、申领时间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于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申领。

三、申领材料

申领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 身份证。
  • 失业证。
  • 企业出具的失业证明。
  • 银行卡号。

四、补助标准

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每月最高不超过1200元。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符合申领条件之日起算。

五、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以下流程申领补助金:

  1.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提交申领材料。
  2. 经审核合格后,由劳动保障所汇总上报县人社局,并公示审核结果。
  3. 审核通过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发放补助金。

六、其他事项

1. 申领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将予以追回补助金并依法处理。

2. 已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县域内各参保失业人员及有关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失业保险扩围工作安排部署,为有效推进我县失业保险扩围工作,确保各参保失业人员充分享受国家民生保障政策,现就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领资格条件

2020年3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 申领方式及流程

采取“一窗办、一网办”方式,即:个人线上申领,经办机构线下审查办理与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线上申领。即申领人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实名注册,上传电子版《失业补助金申领表》和本人身份证、甘肃银行卡后,提交保存即可(具体操作流程可查询礼县社会保险局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一: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表》时,参加工作时间、失业时间需与本人劳动解除合同所载内容一致,失业保险参保时间需与参加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据或失业保险缴费手册记录时间一致(若本人未留存相关缴费凭据或无失业保险缴费手册,参保缴费时间可暂空,以经办机构审查结果为准。)

(二)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即在经办机构(礼县社会保险局经办服务大厅失业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1、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领人甘肃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银行卡复印件需复印在一张纸上)。

注意事项二:由于经办机构办公设备及人员紧张,日接待能力有限,且申领后续业务量较大,为避免耽误大家时间,建议申领人尽量通过线上申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