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流程,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业务办理资料,只需要以下材料即可:职工身份证明、借款合同或贷款结清证明、购房合同、还款凭证。

哪些资料可以作为职工身份证明?

职工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工作证明。

购房合同如果遗失,可以使用哪些材料代替?

购房合同遗失时,可以使用不动产权证书、买卖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代替。

还款凭证有哪些?

还款凭证包括:银行还款流水、还款回单、对账单等。

贷款结清证明可以由哪些机构出具?

贷款结清证明由受托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申请提取时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提取时职工账户余额,提取次数每年不超过12次。

提取时间需要多长?

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提取业务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简化相关业务办理资料,现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市非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或异地住房贷款的,在首次办理提取时,原要求提供的该套住房贷款主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无需再提供,只需贷款主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场填写《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即可。

二、如贷款主贷人不便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持本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现场填写《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三、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