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关于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通告

什么是医疗保险欺诈骗保?

指个人或机构通过虚报、夸大病情、编造医疗费用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行为,包括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套取医保资金、冒名就医骗保等。

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严厉打击虚构就医、套取医保基金、冒名就医、医保凭证失控流失等欺诈骗保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

序时严打时间是多久?

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举报渠道有哪些?

可以通过拨打12345市民热线、12378医保服务热线进行举报,也可通过市医疗保障局举报邮箱进行举报。

打击欺诈骗保有哪些措施?

一是加强监管执法,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二是完善制度措施,堵塞欺诈骗保漏洞;三是加强信用惩戒,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参保群众守法意识。

对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处罚?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轻则给予警告,处以罚款;重则追回骗取的待遇,并处以骗取金额2至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市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决定从2018年11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现将重点打击内容通告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8.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9.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使用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二、定点零售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

1.虚记、多记药品费用;

2.替其它单位或个人代结算费用;

3.使用医保卡结算不能支付的费用;

4.医保卡套现。

三、参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1.冒用他人社保卡就医;

2.将本人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

3.伪造变造医疗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虚假材料骗取医保待遇;

4.与定点服务机构串通,串换、多记、虚记医保项目费用、空刷社保卡及配购与本人疾病无关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