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办理失业保险手续,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现将申领外埠城镇职工一次性失业金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自选代发银行的经办流程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2月1日起,申领外埠城镇职工一次性失业金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参保职工(简称: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可以就近在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十五家代发银行中任意自选一家作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

(一)各代发银行提供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介质种类为两种:

1.银行卡(借记卡);

2.活期存折(结算账户)。

各代发银行核发银行卡(借记卡)或活期存折(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卡(折)”)的类别信息见附件1。

(二)参保单位负责采集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银行账户信息及手机号码信息,并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或柜面,将银行账户信息和手机号码信息报送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简称:社保经(代)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