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通常从您参加工作的第一天开始,由您和您的雇主共同缴纳。您缴纳的部分称为个人缴费,而雇主缴纳的部分称为单位缴费。

缴费基础

缴费基数一般为您的月平均工资,上限和下限由当地社会保险局规定。您的缴费基数越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也越高。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分为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具体的缴费比例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缴费年限

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缴费年限越长,将来领取的养老金也会越多。如果缴费年限不足15年,您只能领取一次性养老金。

延迟退休

如果您选择延迟退休,您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会更多,将来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应增加。延迟退休的具体规定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中断缴费

如果您因失业、身体原因等因素中断养老保险缴费,您可以在恢复工作或身体健康后继续缴费,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期间,您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会中断。

死亡后养老保险金

如果您在缴纳养老保险期间去世,您的家属可以领取您的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和金额取决于您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交?

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向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参保申请,由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报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办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其中,1993年1月1日以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补缴1993年1月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月单位和个人当期缴费(含利息),也可以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原始资料核实其在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后,由个人按同期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补费(含利息)。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最早由个人从1999年1月起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以历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补缴。

曾在国有企业工作时间累计满10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提出书面参保申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按现行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为:以历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历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从办理参保手续当月起向前补缴。其中,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一次性补缴5年的养老保险费。按以上办法补缴后按规定计算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并建立和记录个人账户。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 15年及以上的,在男年满 60周岁、女年满 55周岁时可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并且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国家干部、固定工、合同制一样终身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县已从 2006年到 2009年连续四年调整了养老金水平。从 2006年的人均月养老金 650元提高到现在的月养老金 1063元,四年人均月增加 103.25元,而已明确规定还要再连调两年。养老待遇多少与实际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基数大小有关。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和其他养老保险一样,最低年限为15年,但缴的时间年数越长就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