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公积金缴存人员合法权益,即日起我市开展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向骗提、骗贷公积金“亮剑”。

1、凡持虚假资料骗取、骗贷公积金者,一经查实,在追回其骗取、骗贷资金的同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并将骗取、骗贷者纳入诚信黑名单,五年内取消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

2、凡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骗取、骗贷者出具虚假备案购房合同,中介机构协助骗取、骗贷公积金并胁迫收取手续费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并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举报电话:0597-2109012。举报邮箱:lysgjj@163.com。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