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异地医保

退休人员异地医保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退休人员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居住时,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居住地,享受当地医保待遇的一种制度。

异地医保办理条件

年满退休年龄;退休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20年;在外地居住6个月以上且居住地有参保条件。

异地医保办理流程

在外地居住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原参保地医保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手续。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即可转移到居住地。

异地就医报销

退休人员在外地就医时,根据当地医疗保险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报销待遇。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以居住地医保政策为准。

异地医保缴费

退休人员异地医保缴费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是个人缴费,由参保人根据居住地医保政策自行缴纳;二是单位缴纳,由参保人原参保单位或新就业单位按照规定缴纳。

异地医保优势

方便就医:减少在外地看病的奔波和费用负担,享受就近就医的便利。保障健康:确保退休人员在异地也能享受必要的医疗保障,保障他们的健康权益。优化资源:通过异地医保结算,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退休人员异地医保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

为了便于直接结算,政策对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规定了一些特殊政策,一是支付范围原则上可以执行居住地的“三目录”范围(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这样有利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医生根据平时习惯给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诊治,也有利于避免因支付范围不同而增加参保人员负担。二是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的支付比例,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以及报销额度等,不执行转外就医支付比例。三是经本人申请,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本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保关系转移

一、办理程序

(一)办事对象先到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威海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备案表》3份,领取《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结转单据》;

(二)持上述表格及下列材料到40-42号窗口办理: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2.身份证;

二、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退休人员异地医保案例】

严老先生今年72岁,享受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保”)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近日想到福建女儿家住一段时间,询问在福建如何就医?若发生医疗费用如何办理报销?

答:根据政策规定,本市城保退休人员需到外省市定居或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经医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就医关系转出本市的手续。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之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重新转移。严老先生如在当地就医,应到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当地未实行医保的,可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院就医。

严老先生的就医关系转至外省市后,在当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申请门急诊费用报销时需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原件、门急诊病史资料(需注明具体用药及治疗项目)及复印件等;申请住院费用报销时,另需提供住院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原件、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及复印件、出院(或出观)小结及复印件等资料至本市就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未办理转移手续的,只可报销当地的急诊、急诊住院医疗费用。